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无效的参数
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区卫计委)
发布日期:2016/12/1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3526]
嘉宾简介:亭湖区卫计委主任,党委书记曹扬
访谈时间:2016年12月15日
访谈主题: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
访谈摘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区纪委监察局“亭湖廉政网”。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区卫计委曹扬书记做客访谈,与广大网友畅谈“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欢迎您,曹书记。
[曹扬]:主持人好,“亭湖廉政网”的网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一起交流。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多次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日前中央又出台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曹书记,你如何理解《问责条例》?
[曹扬]:好的。《问责条例》是继《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担当的鲜明品格,也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
剑指“不作为”离不开《问责条例》。《条例》通篇围绕责任展开,而工作责任的落实正是我们基层工作推进的前提和核心。
“不负责”的干部就会“不作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后,在作风改进和反腐高压下,少数党员干部眼看无利可图,把“不贪”作为“不为”的挡箭牌;一些党员干部害怕主动作为“摊上事儿”,产生了懒政惰政思想,当起“太平官”,滋生了无为而治的思想,助长了为官不为的行为。
《问责条例》的出台,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问责条例》,既是对存在“为官不为”等不良倾向性和问题官员的当头棒喝,也是对其他党员干部的善意警醒,可谓切中时弊、正当其时。
杜绝“宽松软”离不开《问责条例》。每一级党组织都有自己的责任,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管党治党不能有权力无责任,这个责任谁也不能替代。
作为全党440多万个党组织中的一员,区卫计委党委担负着执政党的权力,在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同时,也承担着行政管理、基层建设、人才队伍培养等职能,必须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分级负责原则,层层传导压力,一直压到基层,形成一线抓一线,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问责条例”的颁布,就是压力传递的标准线路,就是杜绝“宽松软“的组织重器。
[主持人]:我们知道,当前医改正步入深水区。曹书记,你认为《问责条例》对深化医改工作有何现实意义?
[曹扬]:好的。深化医改同样离不开《问责条例》。医改是世界性难题,没有一个国家能说找到圆满答案,所以就决定了中国医改必须系统地改,主动地改和全面地改。这就需要全区卫计干部队伍以党组织为堡垒、为依托、为灵魂,深入到基层一线中,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改。如何保证卫计系统每一个干部,每一个党员都义无反顾地投身医改,如何走调动全员积极性和坚持责任导向并举的组织路线,就现实而明确地摆在我们区卫计委党委面前。
一方面医改有明确的政策要求,有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另一方面,医改有各不相同的区域特征,复杂多变的具体情况,缺乏量的目标和客观标准,必须鼓励卫计干部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挥个人创造性,主动积极地投身医改工作。医改离不开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而《问责条例》正是解决问题症结的解药,针对病状的良药。
由于《问责条例》在坚持原则性的基础上,富有弹性、针对性,所以在推进深化医改工作中,我们部门党委能做到依规依纪、灵活多样和容错免责三者结合,根据改革中的实际情况,在坚持方面,根据规矩前提下,有的放矢,有章可循地对改革中的新事物、新问题和探索中的失误和过错进行多样化、全方位地解析发生的问题,利用《问责条例》来对这些问题进行定性和责任认定。
[主持人]:请问曹书记,区卫计委将如何加强《问责条例》宣传学习?
[曹扬]:好的。《问责条例》作为首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责任。我们将把学习宣传《问责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方面,做到宣传全覆盖。利用卫计委网站、QQ群、微信群、健康亭湖微信平台进行宣传,摘登有关内容,让党员干部能够充分利用工作间隙或八小时之外时间,及时了解上级要求;另一方面,做到学习全覆盖。把《问责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并贯穿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将条例的核心内涵、组织意图和强大的工具作用,向所有卫计干部传达,督促班子成员开始强化问责意识,在工作决策、管理和执行的每一个环节,把“问责”作为“常态思维”,把“被问责”作为经常的“提醒思维”,坚决贯彻落实好党的《问责条例》在卫计系统的传播学习和运用。
[主持人]: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曹书记,卫计委是如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
[曹扬]:好的。近年来,区卫计委自觉担负起领导全区卫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带头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主体责任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守好自己的“责任田”。二是狠抓纪律建设。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增强党的意识和规矩,强化主体责任,着力推进依纪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三是强化作风建设。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标准、明确时间要求,件件抓落实。四是防控廉政风险。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特定问题调查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和改进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五是切实当好表率。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作为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主持人]:曹书记,卫计委是如何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
[曹扬]:好的。区卫计委党委全力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纪检执纪监督问责。一是开展廉政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举办廉政党课、观看廉政微电影等活动,强化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二是组织廉政谈心。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对基层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一对一”的廉政谈心活动。三是严格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因管理混乱、违反工作纪律和不作为等问题,对1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实施提醒谈话,对5名机关工作人员及1名区直属单位分管负责人给予全系统通报批评。
[主持人]:刚才曹书记讲了严格执纪问责,区卫计委将如何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
[曹扬]:好的。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只有使问责严起来,才能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拧紧管党治党的责任螺丝。也只有使问责制度化常态化,才能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原则性。区卫计委党委将对“乱作为”、“不作为”现象采取“零容忍”,依法执纪,依法问责,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手软。
[主持人]:刚才,曹书记从多个角度介绍了区卫计委围绕落实《问责条例》采取的一些做法,可以说目标明确,措施实在,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相信今天的访谈会给大家带来不少启发,感谢曹书记做客“亭湖廉政网”,也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
[曹扬]: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主持人]:再次谢谢曹书记。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谢谢各位网友,下期再见!

嘉宾简介:亭湖区卫计委主任,党委书记曹扬
访谈时间:2016年12月15日
访谈主题: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
访谈摘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区纪委监察局“亭湖廉政网”。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区卫计委曹扬书记做客访谈,与广大网友畅谈“落实问责条例,激发担当精神”。欢迎您,曹书记。
[曹扬]:主持人好,“亭湖廉政网”的网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一起交流。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多次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日前中央又出台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曹书记,你如何理解《问责条例》?
[曹扬]:好的。《问责条例》是继《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担当的鲜明品格,也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
剑指“不作为”离不开《问责条例》。《条例》通篇围绕责任展开,而工作责任的落实正是我们基层工作推进的前提和核心。
“不负责”的干部就会“不作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后,在作风改进和反腐高压下,少数党员干部眼看无利可图,把“不贪”作为“不为”的挡箭牌;一些党员干部害怕主动作为“摊上事儿”,产生了懒政惰政思想,当起“太平官”,滋生了无为而治的思想,助长了为官不为的行为。
《问责条例》的出台,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问责条例》,既是对存在“为官不为”等不良倾向性和问题官员的当头棒喝,也是对其他党员干部的善意警醒,可谓切中时弊、正当其时。
杜绝“宽松软”离不开《问责条例》。每一级党组织都有自己的责任,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管党治党不能有权力无责任,这个责任谁也不能替代。
作为全党440多万个党组织中的一员,区卫计委党委担负着执政党的权力,在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同时,也承担着行政管理、基层建设、人才队伍培养等职能,必须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分级负责原则,层层传导压力,一直压到基层,形成一线抓一线,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问责条例”的颁布,就是压力传递的标准线路,就是杜绝“宽松软“的组织重器。
[主持人]:我们知道,当前医改正步入深水区。曹书记,你认为《问责条例》对深化医改工作有何现实意义?
[曹扬]:好的。深化医改同样离不开《问责条例》。医改是世界性难题,没有一个国家能说找到圆满答案,所以就决定了中国医改必须系统地改,主动地改和全面地改。这就需要全区卫计干部队伍以党组织为堡垒、为依托、为灵魂,深入到基层一线中,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改。如何保证卫计系统每一个干部,每一个党员都义无反顾地投身医改,如何走调动全员积极性和坚持责任导向并举的组织路线,就现实而明确地摆在我们区卫计委党委面前。
一方面医改有明确的政策要求,有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另一方面,医改有各不相同的区域特征,复杂多变的具体情况,缺乏量的目标和客观标准,必须鼓励卫计干部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挥个人创造性,主动积极地投身医改工作。医改离不开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而《问责条例》正是解决问题症结的解药,针对病状的良药。
由于《问责条例》在坚持原则性的基础上,富有弹性、针对性,所以在推进深化医改工作中,我们部门党委能做到依规依纪、灵活多样和容错免责三者结合,根据改革中的实际情况,在坚持方面,根据规矩前提下,有的放矢,有章可循地对改革中的新事物、新问题和探索中的失误和过错进行多样化、全方位地解析发生的问题,利用《问责条例》来对这些问题进行定性和责任认定。
[主持人]:请问曹书记,区卫计委将如何加强《问责条例》宣传学习?
[曹扬]:好的。《问责条例》作为首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责任。我们将把学习宣传《问责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方面,做到宣传全覆盖。利用卫计委网站、QQ群、微信群、健康亭湖微信平台进行宣传,摘登有关内容,让党员干部能够充分利用工作间隙或八小时之外时间,及时了解上级要求;另一方面,做到学习全覆盖。把《问责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并贯穿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将条例的核心内涵、组织意图和强大的工具作用,向所有卫计干部传达,督促班子成员开始强化问责意识,在工作决策、管理和执行的每一个环节,把“问责”作为“常态思维”,把“被问责”作为经常的“提醒思维”,坚决贯彻落实好党的《问责条例》在卫计系统的传播学习和运用。
[主持人]: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曹书记,卫计委是如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
[曹扬]:好的。近年来,区卫计委自觉担负起领导全区卫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带头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主体责任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守好自己的“责任田”。二是狠抓纪律建设。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增强党的意识和规矩,强化主体责任,着力推进依纪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三是强化作风建设。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标准、明确时间要求,件件抓落实。四是防控廉政风险。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特定问题调查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和改进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五是切实当好表率。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作为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主持人]:曹书记,卫计委是如何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
[曹扬]:好的。区卫计委党委全力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纪检执纪监督问责。一是开展廉政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举办廉政党课、观看廉政微电影等活动,强化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二是组织廉政谈心。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对基层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一对一”的廉政谈心活动。三是严格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因管理混乱、违反工作纪律和不作为等问题,对1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实施提醒谈话,对5名机关工作人员及1名区直属单位分管负责人给予全系统通报批评。
[主持人]:刚才曹书记讲了严格执纪问责,区卫计委将如何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
[曹扬]:好的。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只有使问责严起来,才能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拧紧管党治党的责任螺丝。也只有使问责制度化常态化,才能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原则性。区卫计委党委将对“乱作为”、“不作为”现象采取“零容忍”,依法执纪,依法问责,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手软。
[主持人]:刚才,曹书记从多个角度介绍了区卫计委围绕落实《问责条例》采取的一些做法,可以说目标明确,措施实在,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相信今天的访谈会给大家带来不少启发,感谢曹书记做客“亭湖廉政网”,也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
[曹扬]: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主持人]:再次谢谢曹书记。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谢谢各位网友,下期再见!

上一篇:暂无相关信息! 
下一篇:黄树贤:今年更加重视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Copyright 2016 Tinghu Jijia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委 盐城市亭湖区监委 苏ICP备12035882号-2
地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  邮编:224051 联系电话:(0515)66691139 8988113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