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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使命 忠诚履职 当好监督“探头”
发布日期:2018/4/24       作者:第六派驻纪检组 唐寿宏      来源:      浏览次数:[1662]

 

1018日上午,区纪委全体党员干部集体收看了党的十九大开幕会的电视转播,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催人奋进,全体干部倍受鼓舞和激励,充满期待。我们第六派驻纪检组把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的报告作为我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首要政治任务,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把十九大精神落实到岗位上、落实到行动上,以坚如磐石的决心,把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当好“探头”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督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

从严治党的要求,通过与被监督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见面交流,参加被监督单位党委(组)会、民主生活会、研究“三重一大”重要事项会议等多种形式,督促被监督单位党委(组)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对班子成员进行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执行好“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促使党委(组)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守好自己的责任田。

——按照关口前移、防范在先的要求,加强权力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

针对被监督单位大多涉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问题,切实加强专项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防止行业性、系统性腐败问题发生。下发了《关于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制定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操作流程,细化流程具体内容,落实到人。一是根据各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流程”的相关要求制定完善本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流程,明确责任,全程留痕。二是专项资金的申报主体要符合申报条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主管部门组织现场核查。对项目申报主体申报的项目经本级审查被淘汰的,要符合相关淘汰规定要求。三是加大本地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申报信息的知晓面,做到“应报尽报”。要求项目上报前,按“三重一大”事项管理要求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按照突出主责主业的要求,狠抓纪律审查和信访核查工作。

切实将监督责任扛在肩头,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氛围不淡的要求,严格履行纪检监督责任,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十项规定“精神,对被监督单位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超前教育防范,对违反纪律作风问题及时查纠问责。严格依纪依规处置信访举报件,注重从巡视巡察、财务审计、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认真核查。用好谈话函询,及时纠偏警戒。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三公”经费使用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对象进行审查。

——按照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督促被监督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密切注意不正之风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防止反弹回潮。一是督促抓好党内法规教育。督促被监督单位适时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等内容的知识测试,促进被监督单位党员干部自觉对齐《准则》高线,严守《条例》底线,推动被监督单位干部职工远离法纪红线。二是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做到警钟长鸣。定期不定期与被监督单位股级以上干部开展谈心谈话,重点与廉政风险点较高的部门科室和单位负责人开展形式多样和有针对性的廉政谈话,切实提高他们的廉政意识。三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制度执行力。督促被监督单位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于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及时进行跟踪督促,强化执纪问责,全面提升被监督单位的制度执行力,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将党中央的新部署与省、市区纪委“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派驻纪检组主责主业结合起来,进一步严明自我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认真遵守“六大纪律”,从严落实好各项规定,秉公用权,依法用权,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足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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