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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落实“三零”措施 严查群众身边 “四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日期:2016/6/22       作者:陈严进 李珮珮      来源:      浏览次数:[1943]
      日前,盐城市亭湖区纪委对南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原委员、组长陈某某征地拆迁中重复获取青苗费补偿问题,作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近年来,该区纪委围绕基层“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等,扎实开展专项督查,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2015年以来,全区共查处涉农案件39件,占案件总数的32.5%,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督查“零死角”。区纪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区纪委常委、副局长带队,相关科室主任为组长,组成7个督查组,对全区13大块,51个部门单位进行分片包干,每个季度组织一次督查,确保全年所有单位督查一个轮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查处“零容忍”。区纪委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严格制定督办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群众举报和督查发现的线索,进行认真汇总、分析、研判,分类交办督办。对重要“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由区纪委纪检监察室、农村工作室或各镇纪委挂牌督办。对情况复杂、进度缓慢、查办阻力大的问题线索,区纪委将上门实地督办,对涉及的腐败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确保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快查快结。
  报告“零遗漏”。区纪委建立“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周报告、月督查、季通报”制度,每月15日前各有关单位将督办问题线索进展情况和已查处问题案件报送到区纪委,每个批次结束前向区纪委报告工作情况,确保线索及时上报,查处迅速到位,不遗漏、无差错。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和典型案例,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健全补漏机制,对办结问题及时回访督查,防止基层干部“四风”和腐败问题变异和反弹。 (陈严进 李珮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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