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抓早抓小,架好“警戒线”。突出“四种形态”运用,充分运用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咬耳扯袖,使其红脸出汗,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今年上半年,运用第一种形态81人次,第二种形态41人次,第一、二种形态占比88.4%。
二是强化教育引导,拉紧“护廉网”。制作《监察法》流动展板,受教育党员干部群众达5000余人次,10000余人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接受教育。在清廉亭湖微信公众号推送法律法规28篇、工作动态105条、理论文章34篇、典型案例10个。开展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廉政测试、廉政承诺、廉政谈话“四个一”廉政教育活动,筑牢干部思想防线。
三是优化监督方式,筑牢“瞭望哨”。探索派驻纪检组“嵌入式”监督工作路径,实施“一线工作法”,做到谈心谈话常态化、走访调研常态化、检查调查常态化、约谈提醒常态化,充分放大派驻监督优势。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员、庸懒散拖监测员、村居信访信息员监督作用,从不同层面、不同视角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监督。推进村居巡察全覆盖,首轮巡察已发现问题241条,具备立案条件64条。
四是突出源头治理,扎实“制度笼”。制定《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将6项重点任务分解到10个责任部门,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专责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立足实际,精心谋划,形成研究问题、推进整改、成效评价、监督问责的专责监督闭环。进一步规范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党委(组)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制度,切实履行好派驻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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