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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三强化”督促驻在部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发布日期:2018/8/28       作者:王保欣、徐静      来源:      浏览次数:[7311]

 

亭湖区纪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对驻在单位区财政局巡察反馈意见的巡察整改工作,主动靠前,积极履责,与区财政局党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聚力聚焦突出问题整改,着力在“三个强化”上下功夫,开出一剂“整改良方”。

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派驻组与财政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剖析深层次原因,督促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要求把整改作为当前一项务必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务真抓实做,对存在的漏洞和盲区,逐项排查风险点,开展内控机制修订工作,扎牢制度笼子。对整改工作中己建立的制度,抓好落实,确保按照要求和时限圆满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强化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督促成立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按照职责划分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要求,把整改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来抓,确保整改扎实有效、不走过场,问题不反弹。将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主要问题细化分解为39条和44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任务要求、责任领导、承办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零遗漏、无死角、全覆盖。

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追究问责。协助区财政局党委制定“三个一”办法推进整改责任落实,即局党委与各分管领导和各科室、单位签订“一份责任清单”;承办科室、单位对整改情况“一周一报告”;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派驻纪检组采取不定期检查、参加专题汇报会、谈话提醒等多种形式对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截止目前,区财政局已完成37条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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