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要闻
网站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 廉政要闻     
江苏将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发布日期:2020/2/25       作者:      来源:新华日报      浏览次数:[1912]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24时起,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各地要继续按照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地区特点和疫情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方案,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上一篇:省委常委会暨省委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下一篇:吴政隆:毫不放松一抓到底坚决夺取防控工作全胜 两手抓两手硬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Copyright 2016 Tinghu Jijia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委 盐城市亭湖区监委 苏ICP备12035882号-2
地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  邮编:224051 联系电话:(0515)66691139 8988113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