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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十九大 做担当有为纪检人
发布日期:2018/5/15       作者:毓龙街道纪工委 蒋中亚      来源:      浏览次数:[2013]
 

 

习总书记在十九大的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习总书记的讲话为我们基层纪检工作指明了方向,对基层党员干部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要求,我们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继续强化“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委十项规定精神,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就是“忠诚、干净、担当”,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踏踏实实做事、保持清廉本色。

1、较强的业务能力。纪检工作的新形势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不断的学习、实践,增强工作能力。思想认识上要到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中纪委一中全会精神,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业务知识学习要全面细致,向书本学,向同事学,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办案流程、文书制作等方面,不断使自身业务水平跟上实际工作的客观要求。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磨炼提升,要紧紧团结同志,工作上形成合力。

2、担当的工作作风。在工作中要坚决杜绝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面对执纪问责中遇到的困难,要始终牢记纪检干部的工作责任,松一松、缓一缓,是对工作不负责,没能从小事抓起,做到防微杜渐,是对同志的不负责。面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不打折扣、不循私情,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要向正风反腐先进看齐,秉承“忠诚、干净、担当”的理念,体现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支持纪检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社会氛围。

3、清廉的个人本色。坚持执政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要自觉遵守《准则》、《条例》、八项规定等党纪条规,自觉抵制各类不良思想的侵蚀。作为纪检干部,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已更不能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已要模范带头做,要处理好工作与家庭的关系,保持良好家风,不为个人谋私利、工作中不徇私情。

党的十九大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我们基层纪检人,要保持昂扬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尽心尽职履行好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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