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要闻
网站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 廉政要闻     
张宏春:履职尽责做好表率
发布日期:2017/9/4       作者:      来源:盐城镜鉴网      浏览次数:[3144]
 

今天的【加强干部监督自觉做好表率】接受专访的是——亭湖区区长张宏春。

主持人:张区长,您好!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党政正职干部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出台,请您谈下对实施办法的认识和看法,以及下一步你们将怎样贯彻执行?

亭湖区区长张宏春: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党政正职干部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作为亭湖区区长,我将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履职尽责、做好表率,坚决自觉将各项规章制度落细、落小、落到实处。

一、学深学透,夯实履职之基。《实施办法》共20条,明确了县(市、区)党政正职干部监督的相关事项,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不能逾越的红线,这要求我们更加旗帜鲜明讲政治、勤廉为民勇担当。我将逐条逐款学、逐条逐款对、逐条逐款做,真正把20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从严从实,提升履职质效。强化科学决策,从严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涉及全局、关乎民生的重大事项,一律全程纪实。强化实干为先,倡导务实坦诚的风气,营造改革担当的氛围,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强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立体化监督。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不断提升政府效能。强化民本意识,深入镇村、企业开展“大走访大落实”“大排查大整治”等行动,使各项政策措施制定更加符合实际,运用更加务实精到。

三、抓常抓长,坚守履职底线。坚持以身作则,将规矩意识深刻于心、融入血脉,严格要求自我,结合亭湖实际,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从严带好队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自觉维护相关规定、政策和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恭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谢谢大家!

,
上一篇:学思践悟:破解“历史周期率”(巡视工作要发扬光大、向纵深发展之四)
下一篇:江苏通报6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Copyright 2016 Tinghu Jijia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委 盐城市亭湖区监委 苏ICP备12035882号-2
地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  邮编:224051 联系电话:(0515)66691139 8988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