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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纪委、监察局 2017年10月份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7/10/9       作者:      来源:亭湖区纪委       浏览次数:[6142]
 

全委重点工作

1. 继续做好第三轮巡察工作;

2. 开展讲政治、守纪律、树形象主题公开承诺活动;

3. 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落实”活动;

4. 做好国庆中秋期间暗查暗访相关工作;

5. 做好中秋国庆和十九大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

6. 做好全区1-9月份执纪审查情况通报工作;

7. 完善机关、基层、纪委委员干部信息表,做好巡查机构、派驻机构人员信息登记工作;

8. 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对已立案件移送审理;

9. 对在手问题线索展开初核;

10. 指导各镇、街道做好已立案案件结案工作。

办公室:1. 做好十九大期间舆情监控;2. 印发《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连倩同志91-930日批示》,并做好落实情况督查;3. 继续组织学习市纪委内网短视频课件;4. 开展讲政治、守纪律、树形象主题公开承诺活动;5.及时做好清风扬帆网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更新;6. 做好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整改迎查工作;7.整理有价值信息,进行对外发稿宣传;8做好委局机关重点任务督查推进;9.做好涉密电脑管理维护;10.做好内网信息督办、报送、通报;11.做好亭湖廉政网正常更新;13.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部室:1.做好机关党总支10月份党员统一活动日工作安排;2.选拔(选调)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区委巡察办(组)工作人员,做好人员考察及调动相关手续;3. 做好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4.完善机关、基层、纪委委员干部信息表,做好巡查机构、派驻机构人员信息登记工作;5.继续做好工作证制作相关对接工作;6. 做好人才资源统计工作,报区委组织部;7. 做好与毓龙街道海龙社区“大走访”对接工作;8.做好信息报送工作;9.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风室:1. 做好国庆中秋期间暗查暗访相关工作; 2. 根据领导意见,修改、完善市纪委交办第三批酒类税控发票问题线索调查报告并上报;3. 向某单位党组发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意见书;向区有关挂钩领导发放提醒书;4. 协调做好我区县处级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责手册的填报、审核工作;5. 做好“四大员”对我区当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工作意见建议的梳理、汇总相关工作;6. 做好市纪委关于“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交办的问题线索调查情况汇报工作;7. 做好全区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整改提高阶段的相关工作;8. 做好全区“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问题阶段的相关工作;9. 做好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问责调查的相关工作;10. 做好市优化办相关投诉件的调查处理工作;11. 督促区委农办、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农委等部门做好区、镇两级“阳光扶贫”系统基础数据录入、上报工作;12. 做好我区镇(街道、经济区)党政正职监督实施办法征求意见、修订完善、出台等相关工作;13. 做好9月份全区违反八项规定、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领导干部问责等党风政风监督相关信息统计上报工作;14.对省、市政风热线交办件进行交办、跟踪督办。

信访室:1. 做好中秋国庆和十九大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2.做好市纪委核处件报结工作,确保按期办结;3. 督办转基层信访件的办理,确保按期办结;4. 对重要信访进行集体会办,确保信访办结质量;5. 加强信访信息报送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6.做好信访接待、登录、办结等工作。

案管室:1. 做好全区1-9月份执纪审查情况通报工作。2. 做好全区一般性谈话室的整改工作。3. 继续做好全区问题线索的摸排、督办工作。4. 做好问题线索系统和案件系统的录入、管理和使用工作。5. 梳理、规范巡察办和派驻纪检组问题线索的管理工作。6. 继续做好执纪审查安全工作。

纪监二室:1. 做好领导交办的2件问题线索的初核调查、提请立案工作;2. 拟立案审查案件3件;3. 做好九月份新立2件案件的审查阶段相关工作;4. 与结合派驻纪检组对接沟通,做好结案和新立案件工作;5. 有序推进在手问题线索的初核调查工作;6. 做好本室信息报送、学网用网等其他常规性工作;7. 做好领导交办和办公室安排的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

审理室:1. 做好2016年案件回头看工作,迎接市纪委案件质量检查;2. 督促相关大块尽快移送已初审,退回整改案件材料;3. 督促亭湖经济开发区尽快移送已立案的两件行政处罚案件材料;4. 做好案件质量检查后2016年度案件卷宗的归档工作;5. 做好提请常委会研究案件的材料准备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工作室:1. 拟立案2件;2. 调查信访件;3. 对在手问题线索调查取证;4. 指导所结合镇、街及相关纪检组织做好已立案件结案工作;5. 指导所结合镇、街及相关纪检组织做好已立案件结案工作。

第二工作室:1. 办结在手案件、自办案件立案22. 调查相关案件线索3.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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