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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委重点工作:
1. 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相关工作;
2. 继续做好第三轮巡察工作;
3. 做好参加市纪委“清风盐城”文艺节目对接工作;
4. 做好“阳光扶贫”相关工作;
5. 完善“打铁还需自身硬”有关台账资料;
6. 做好信访接待、登录、办结等工作;
7. 做好全区问题线索的摸排、管理、督办工作;
8. 做好案件、信访件、线索的调查处理工作;
9. 做好已立案件审理、处分、执行等工作;
10. 督促、指导基层纪检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办公室:1. 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相关工作;2. 印发《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连倩同志10月1日—10月31日批示》,并做好落实情况督查;3. 做好“学习十九大,做好纪检人”主题征文活动相关工作;4. 及时做好清风扬帆网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更新;5. 做好委局机关外出报备情况登记汇报工作;6. 整理有价值信息,进行对外发稿宣传;7.做好委局机关重点任务督查推进;8.做好涉密电脑管理维护;9.做好内网信息督办、报送、通报;10.做好亭湖廉政网正常更新;11.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部室:1. 做好每周党支部定期传阅学习、机关党总支11月份统一活动日工作安排;2. 为新进人员办理调动手续;3. 做好参加市纪委“清风盐城”文艺节目对接工作;4. 做好机关、巡查机构、派驻机构人员信息登记工作;5. 出台派驻纪检组考核方案和日常管理制度;6. 做好“阳光扶贫”对接工作;7. 督查基层纪(工)委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配备情况;8. 做好成立机关党委相关工作;9. 完善“打铁还需自身硬”有关台账资料;10.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风室:1. 督促区科级干部填写《“两个责任”履职手册》,适合组织抽查;2. 做好市纪委党风室转交的国庆中秋期间明察暗访问题线索调查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3. 继续督促农办等相关部门做好“阳光扶贫”相关工作,实行每日督查通报制度;4. 督查财政局进一步梳理公务接待中审批、报销制度流程及必要的表格,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工作上的指导,规范相关工作;5. 督促区财政局做好全市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自查自纠工作;6. 做好2017年度“暖企行动”二十佳服务部门、二十佳服务明星、二十佳服务实事评选活动;7. 对省市政风热线交办件进行交办、督办;8. 做好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问责调查的相关工作;9. 做好10月份全区违反八项规定、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领导干部问责等党风政风监督相关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信访室:1. 梳理排查信访线索,为查办案件提供案源;2. 做好市纪委核处件报结工作,确保按期办结;3. 督办转基层信访件的办理,确保按期办结;4. 对重要信访进行集体会办,确保信访办结质量;5. 加强信访信息报送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6. 做好信访接待、登录、办结等工作。
案管室:1. 做好全区一般性谈话室的整改工作。2. 做好全区问题线索的摸排、督办工作。 3. 做好问题线索系统和案件系统的录入、管理和使用工作。4. 梳理、规范巡察办和派驻纪检组问题线索的管理工作。5. 继续做好执纪审查安全工作。
纪监一室:1. 办结在手信访件;2. 拟立案审查案件4件;3. 办结在手案件并移送审理;4. 办结办公室专办的相关舆情反映。
纪监二室:1. 做好已立4件案件的立案审查、移送审理工作;2. 拟新立案件2件;3. 做好在手问题线索的初核调查工作;4. 督促指导结合派驻纪检组、辖区单位,做好“旧案快结”和“新案快立”工作;5. 做好本室及辖区范围内的执纪审查工作;6. 做好本室信息报送、学网用网等常规性工作;7. 做好领导交办和办公室安排的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
审理室:1. 做好在手案件的审理工作;2. 做好基层纪检组织移送审理案件的协审工作;3. 根据市纪委案件质量检查反馈意见,做好案件卷宗整改、归档工作;4. 拟定提请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案件材料准备工作;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工作室:1. 拟立案2件;2. 调查信访件;3. 对在手问题线索调查取证;4. 指导联系镇、街及有关纪检组织做好已立案件结案工作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工作室:1.自办案件立案2件;2. 审查、报审在手案件;3. 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一派驻纪检组:1. 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内容,领会精神内涵;2.对所监督单位进行一次有关从严治党方面会议记录的检查;3. 对所监督单位进行常规走动监督;4. 对所监督单位进行问题线索的收集;5. 做好委领导及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派驻纪检组:1. 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十九大报告内容;2. 参加或列席各驻在部门专题民主生活会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3. 对被监督单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 4. 加强对被监督单位的日常监督; 5. 对被监督单位进行问题线索的收集;6. 完成领导交办和办公室安排的临时性的工作。
第三派驻纪检组:1. 推进“三个一”日常监督体系建设,探索相关做法;2. 调查处理有关交办件、信访件;3. 继续调研分析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4. 继续加强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问责;5.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派驻纪检组:1. 持续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并开展对三个驻在单位开展相关学习活动的监督;2. 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逐步完善相关资料,及时取得机关职能室的协助和支持,争取加快办案进度;3. 对4件已立案件的卷宗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4. 继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相关规则和条例学习,提高派驻纪检干部的业务技能;5. 督促三个被监督单位加大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制定防范风险措施;6. 完成委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派驻纪检组:1. 做好在手2条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并形成情况汇报上报案管室;2. 对被监督单位上报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摸排,及时反馈意见,跟踪督查整改情况,督促完善相关制度规定;3. 逐步建立被监督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考察人选廉政档案;4. 督促财政局对下属公司商务接待“回头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销号制整改;5. 到被监督单位各业务科室实地走访,进一步熟悉人员、了解业务情况;6.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派驻纪检组:1. 做好巡察后续相关工作;2. 督促被监督单位党委(组)领导班子履行好主体责任;3. 继续走访调研了解被监督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基本情况;4. 检查被监督单位完善本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流程、责任分工等情况;5. 组织对各被监督单位作风纪律情况专项检查;6. 对人社局人事招录进行跟踪关注;7. 梳理排查各被监督单位廉政风险点;8. 做好信访处置工作;9. 做好问题线索摸排,查找案件线索;10. 配合结合纪检室开展工作;11.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监督执纪能力;12.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派驻纪检组:1. 对在手案件线索进行调查;2. 请综合监督单位填写《个人廉洁情况名册》和《个人廉洁情况登记表》;3. 做好委(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派驻纪检组:1. 对党风室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2. 继续参与监督统计局基层统计站劳务派遣人员招录工作;3. 分批对在手5件问题线索启动调查核实工作;4. 跟踪做好监察局关于区双拥工作的相关事务;5.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派驻纪检组:1. 认真做好派驻的各项工作;2. 开展专项督查工作;3. 对派驻单位基层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派驻单位基本情况; 4. 组织本组人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5. 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十派驻纪检组:1. 做好第三轮第四巡察组的巡察后续工作; 2. 继续梳理亭湖法院的违纪案件线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尽快处理,对初核后能立案的早日立案,不能立案的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区纪委请示、报告情况;3.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一派驻纪检组:1.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信息调研宣传工作;2. 开展勤政廉政谈心谈话活动;3. 信访初核1件;4. 完成“学习十九大,做好纪检人”主题征文2篇;5. 登录市纪委内网观看课件、浏览文章、在线学习;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巡察办:1. 做好二轮巡察后续工作;2. 与各巡察组对接,做好巡察工作进展情况统计;3. 收集三轮巡察各巡察组巡察工作情况报告和问题线索报告;4. 收集三轮巡察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意见的报告;5. 对第三轮巡察问题线索进行研判并呈报区委主要领导审阅;6. 做好对三轮巡察的问题线索梳理分类交办工作;7. 做好第四轮巡察准备工作;8.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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