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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委重点工作:
1. 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相关工作;
2. 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相关工作;
3. 做好第三轮巡察相关后续工作;
4. 根据巡察计划安排启动区委第四轮巡察,做好方案制定、协调服务、督促指导等工作;
5. 做好迎接市委督查组对我区省委首轮巡视发现共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工作。
6. 做好省委第二轮巡视县(市、区)发现突出问题整改相关工作;
7. 做好2017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相关准备工作;
8. 做好2018年度报刊征订工作;
9. 做好“阳光扶贫”相关工作;
10. 做好信访接待、登录、办结等工作;
11. 做好全区问题线索的摸排、管理、督办工作;
12. 做好案件、信访件、线索的调查处理工作;
13. 做好已立案件审理、处分、执行等工作;
14. 督促、指导基层纪检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办公室:1. 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相关工作;2. 印发《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连倩同志11月1日-11月30日批示》,并做好落实情况督查;3. 做好监委改革中相关协调服务工作;4.做好2018年度纪检监察报刊征订工作;做好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刊物征订工作;5.及时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更新;6.做好委局机关外出报备情况登记汇报工作;7. 整理有价值信息,进行对外发稿宣传;8. 做好委局机关重点任务督查推进;9. 做好涉密电脑管理维护;10. 做好内网信息督办、报送、通报;11. 做好亭湖廉政网正常更新;12.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部室:1. 做好每周党支部定期传阅学习、机关党总支12月份统一活动日工作安排;2. 做好监察体制改革相关材料上报工作,制定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协助成立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3. 与相关部门对接,做好检察机关人员转隶工作;4. 组织机关干部做好对便仓镇富民居委会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5. 为新进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和工资关系转移,做好新提拔人员的交通补贴和工资晋升审批工作;6. 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人员核定工作;7. 做好公务员统计系统人员信息录入工作;8. 做好人员选调工作;9. 做好信息报送工作;10.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风室:1. 做好2017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相关准备工作;2. 继续组织对全区科级干部填写《“两个责任”履职手册》情况进行抽查;3. 整理13大块和全区所有区直部门第三季度“3+1”自查情况;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召开重点检查阶段动员部署会,组织专项检查组对13大块进行重点检查;4. 及时跟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办理进度,对典型案件形成通报材料;5. 做好市纪委和市委农办关于“阳光扶贫”和三资管理两个系统专项督查的有关工作;6. 督促农办等相关部门做好“阳光扶贫”和三资管理相关工作,及时督查通报相关情况;7. 对省市政风热线交办件进行交办、督办;8. 做好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问责调查的相关工作。
信访室:1. 梳理排查信访线索,为查办案件提供案源;2. 做好市纪委核处件报结工作,确保按期办结;3. 督办转基层信访件的办理,确保按期办结;4. 对重要信访进行集体会办,确保信访办结质量;5. 加强信访信息报送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6. 做好信访接待、登录、办结等工作。
案管室:1. 做好全区一般性谈话室的整改工作;2. 做好全区问题线索的摸排、督办工作;3. 做好问题线索系统和案件系统的录入、管理和使用工作;4. 梳理、规范巡察办和派驻纪检组问题线索的管理工作;5. 继续做好执纪审查安全工作。
纪监一室:1. 完成已立案件结案工作;2. 初核三件线索并结案,并完成违纪案件3件;3. 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监二室:1. 做好已立4件案件的立案审查、移送审理工作;2. 拟新立案件1件;3. 做好在手已启动调查1件问题线索的初核工作;4. 拟新启动初核调查问题线索1-2件;5. 协助指导辖区范围内相关单位的执纪审查工作;6. 做好本年度目标任务的查漏补缺、明年思路的谋划工作;7. 做好领导交办和办公室安排的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
审理室:1. 做好在手案件的审理工作;2. 做好基层纪检组织移送审理案件的协审工作;3. 督促基层做好涉刑案件的执行工作;4. 做好2016年案件卷宗移交工作;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工作室:1. 拟立案2件;2. 调查在手信访件;3. 对在手问题线索调查取证;4. 指导联系镇、街及有关纪检组织做好已立案件结案工作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工作室:1.自办案件立案2件;2. 完成在手问题线索的调查、报结工作;3. 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一派驻纪检组:1. 做好十九大报告内容自学,不断领会精神内涵;2. 对所监督单位共同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研究;3. 对所监督单位进行常规走动监督;4. 对所监督单位进行问题线索的收集;5. 做好委领导及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派驻纪检组:1. 参加或列席各驻在部门专题民主生活会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2. 对被监督单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3. 加强对被监督单位的日常监督;4. 对被监督单位进行问题线索的收集;5. 督促被监督单位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 完成领导交办和办公室安排的临时性的工作。
第三派驻纪检组:1. 推进“三个一”日常监督体系建设,总结相关做法;2. 摸排问题线索,完成年度立案数;3. 调研分析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做好专题党组会相关准备;4. 继续总结2017年工作,谋划2018年思路;5.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派驻纪检组:1. 结合年终工作安排,会同驻在部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对涉及“三重一大”等事项提出监督意见;2. 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在机关职能室的协助和支持下,争取加快办案进度;3. 初步建立被监督单位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4. 拟安排3家被监督单位执行财务制度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对查出的相关问题及时上报;5. 完成委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派驻纪检组:1. 完成对在手违纪案的立案、审理工作;2. 做好对区住建局白蚁防治所行政处罚案件的初核工作;3. 对在手信访件、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4. 督促财政局对下属公司商务接待“回头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销号制整改;5.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派驻纪检组:1. 认真做好巡察后续相关工作;2. 督促被监督单位党委(组)领导班子履行好主体责任;3. 继续走访了解被监督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基本情况;4. 汇总梳理各被监督单位廉政风险排查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流程,督促各被监督单位针对风险排查情况,研究有效防范措施,规范资金管理使用流程,落实责任,层层留痕;5. 检查各被监督单位今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6. 认真完善年终总结,谋划来年工作思路;7. 整理本组开展工作以来相关台账资料;8. 做好信访处置工作;9. 做好问题线索摸排,查找案件线索;10. 配合结合纪检室开展工作;11.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监督执纪能力;12.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派驻纪检组:1. 做好2017年度工作总结及2018年度工作打算;2. 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3. 做好区委农办信访件的跟踪督办工作;4. 做好委(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派驻纪检组:1. 对在手案件开展审查工作;2. 对两起案件责任事故开展问责调查;3. 分批对在手5件问题线索启动调查核实工作;4. 做好对被监督单位今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摸底;5.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派驻纪检组:1. 认真做好派驻的各项工作;2. 组织本组人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3. 继续对派驻单位基层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基本情况;4. 对案管室移交的案件线索跟踪调查;5. 办理信访室交办的信访件;6. 督促各驻在单位对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自查;7. 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十派驻纪检组:1. 做好第三轮第四巡察组的巡察后续工作; 2. 继续组织本纪检组人员学习十九大精神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3. 继续做好结案以及消化信访件的工作;4. 继续做好线索摸排工作,储备案源;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一派驻纪检组:1. 总结回顾2017年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组协助该院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谋划2018年度派驻纪检组工作;2. 督促区检察院落实《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实施意见》;3. 继续开展例行政治思想和勤政廉政谈心谈话活动;4. 监督区检察院督查干警作风纪律情况;5. 派驻纪检组组织学习习总书记十九大报告;6. 拟写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稿件8篇;7. 登录市纪委内网网站在线学习;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巡察办:1. 组织巡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第三轮巡察各巡察组拟对相关单位巡察反馈情况的报告,协助各巡察组做好巡察反馈工作;2. 做好区领导对相关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提醒面上重点突出问题的协调联络工作;3. 对区委第三轮巡察的问题、线索进行分类交办,做好对相关人员的约谈等工作;4. 熟练掌握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管理系统的运用,完成前期巡察台账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5. 根据巡察计划安排启动区委第四轮巡察,做好方案制定、协调服务、督促指导等工作;6. 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村居巡察全覆盖的前期准备工作;7. 督促第三轮巡察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抓紧落实整改,按时报送整改结果;8.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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