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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委重点工作:
1. 做好委机关综合档案室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
2. 组织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
3. 制定《2018年度纪检监察工作综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4. 制定我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实施方案;
5. 制定我区“正风肃纪镇村行2.0版”行动实施方案;
6. 做好区委第二轮、第三轮、第四轮巡察相关后续工作;
7. 做好区委第五轮巡察相关工作;做好区委第六轮巡察相关准备工作;
8. 做好“阳光扶贫”相关工作;
9. 加大信访矛盾排查,做好春节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
10. 做好信访接待、登录、办结等工作;
11. 做好全区问题线索的摸排、管理、督办工作;
12. 做好案件、信访件、线索的调查处理工作;
13. 做好已立案件审理、处分、执行等工作;
14. 督促、指导基层纪检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办公室:1. 印发《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连倩同志2月1日-2月28日批示》,并做好落实情况督查;2. 印发《2018年区纪委、区监委重点推进创新特色项目责任表》;3. 申购一辆执法用车;4. 做好委机关综合档案室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5. 及时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更新;6. 做好委局机关外出报备情况登记汇报工作;7 做好委局机关重点任务督查推进;8. 做好涉密电脑管理维护;9. 做好内网信息督办、报送、通报;10. 做好亭湖廉政网正常更新;11.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部管理监督室:1. 做好机关干部2017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相关后续工作和2018年部分人员工资晋升工作;2. 做好在手信访件的初查工作;3. 与中纪委监察部杭州培训中心对接培训工作,做好参训人员安排;4. 做好人员选调工作;5. 组织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并做好相关台账资料收集工作;6. 做好人事任免工作;7. 做好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信息更新维护工作;8. 制定《2018年度纪检监察工作综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9. 为退休同志办理相关手续;10. 做好事业单位年检相关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1. 根据市纪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方案,制定我区实施方案;2.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3. 根据领导批示,反馈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并督促报送整改工作方案;4. 制定2018年度亭湖区委主体责任清单;5. 根据市纪委“正风肃纪镇村行2.0版”行动方案,制定我区实施方案;6. 对省市政风热线交办件进行交办、督办;7. 对各单位报送的脱贫达标交办函调查情况汇报再次进行审核把关,整理汇总后报领导审阅;8. 根据市纪委修改意见,继续组织对南洋镇民航村剔除的66户农户的核查;9. 及时跟踪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产权交易情况,适时组织督查;10. 印发一期扶贫领域党员干部作风问题的通报。
信访室:1. 做好中央巡视组巡视江苏及全国“两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2. 做好2014年中央巡视组信访件调查情况回头看,及整改落实工作;3. 做好一季度信访动态分析和信访统计报表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4. 对重要信访案件结案进行集体会办,切实提高线索成案率;5. 做好信访接待场所的选址和安排等工作;6. 协助做好全区信访突出问题大化解大突破专项行动;7. 发挥主渠道作用,排查梳理信访问题线索,为查办案件提供案源;8. 做好信访接待、登录、办结等工作。
案件管理监督室:1. 做好全区问题线索的摸排工作,积极拓展案源;2. 梳理在手问题线索,做好线索的研判、呈批、分办、跟踪督办等工作,重点是清理去年存留的线索;3. 做好在手案件的跟踪督办、超期案件催办、快超期案件提醒工作,做到快查快结;4. 注意收集分析具有留置价值的线索,为留置案件的实施做好准备;5. 做好数据的统计分析,重点做好1-3月份全区纪律审查情况通报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6. 与公安分局对接,做好留置场所建设和留置看护队伍管理的工作;7. 做好谈话室的维护和管理工作;8. 做好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筹备工作;9. 进一步规范纪委监委的文书模板,做好流程管控工作。
第一纪检监察室:1. 南洋镇一线索调查;2. 区民政局下属单位积存线索调查;3. 开始便仓镇一线索调查工作;4.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纪检监察室:1. 协助基层纪工委初核调查问题线索1件;2. 本月拟新立案件1件;3. 做好领导授权交办的其他问题线索的初核调查工作;4. 做好领导交办和办公室安排的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
第三纪检监察室:1. 与区国土局对接某村居两处用地查处情况;2. 与区审计局对接某镇某村居账目审计情况;3. 适时找相关人员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4. 拟立案1件以上;5.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纪检监察室:1. 继续做好在手问题线索的调查、取证工作;2. 经领导同意,做好与相关人员及相关单位的调查、谈话工作;3. 学习纪委、监委执纪规定、相关法律法规;4. 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纪检监察室:1. 继续对在手问题线索进行初核,调取相关银行明细,与拆迁部门对接了解相关拆迁政策,完善书证材料;2. 对移转我室办理的案件继续进行调查,并做好相关结案工作3. 继续配合亭湖新区做好问题线索的初核工作;4. 认真组织本室人员开展政治、业务学习;5. 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审理室:1. 做好本委立案查处的两件案件的审理工作;2. 协助新兴镇做好已立5个案件的审理工作;3. 督促基层纪检组织做好已立多起国土案件的移送审理工作;4. 督促五星街道、环保科技城做好在手涉刑案件的执行工作;5. 指导把关各基层组织装订2017年已结案件卷宗;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执纪监督工作室:1. 对在手问题线索调查取证;2. 调查在手信访件;3. 协调指导结合派驻组做好问题线索处置等工作;4. 积极寻找案源;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执纪监督工作室:1. 做好春节期间的督查以及明查暗访工作;2. 对在手案件线索初步排查;3. 协助联系单位做好已立案件的审查、报结工作;4. 协助信访室对省委巡视情况回头看,排查、抽查信访件;5. 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执纪监督工作室:1. 协助亭湖新区办理问题线索;2. 对年前大块上报的拟立案材料审核;3. 在手移交大块的问题线索分办、督办;4. 查处交办的在手问题线索;5. 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一派驻纪检组:1. 学习十九届三次全会及“两会”有关内容;2. 做好“两会”期间来访接待稳定工作;3. 对所监督单位进行常规监督检查工作;4. 强化对各单位人员风险排查工作;5. 抓好问题线索收集工作;6. 与其他派驻纪检组共同调查有关问题线索;7. 做好委领导及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派驻纪检组:1. 学习十九届三次全会及“两会”有关内容;2. 对所监督单位进行常规监督检查工作;3. 强化对各单位人员风险排查工作;4. 抓好问题线索收集工作;5. 与第一派驻纪检组配合完成在手的一件问题线索,完善调查报告及后期工作;6. 做好委领导及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派驻纪检组:1. 扎实推进“三个一”日常监督工作,开展“三个专”专项监督;2. 对区文广新局巡察整改进行指导督促,做好移交案源线索的调查了解工作;3. 配合做好巡察相关工作;4.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派驻纪检组:1. 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争取加快分类处置进度;2. 开展全区学校纪检委员队伍业务专题培训;3. 督促区教育局落实连书记调研时所明确的指示要求;4. 督促驻在部门及下属单位做好全国“两会”期间作风建设工作及安全稳定工作;5. 完成纪委、监察委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派驻纪检组:1. 完成在手违纪案审理工作;2. 完成在手问题调查核实工作并形成情况汇报呈领导审批;3. 继续做好在手信访件、问题线索的调查工作;4. 督促区住建局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5.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派驻纪检组:1. 做好“两会”在京接访及沟通协调工作;2. 继续做好在手案件线索调查处置工作;3. 部署各驻在部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指导相关党风廉政工作;4. 学习贯彻落实“两会”精神并结合重点工作安排;5. 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纪检监察来访接待工作;6. 继续加强有关业务知识学习,提升监督执纪办案能力;7. 做好驻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工作;8.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派驻纪检组:1. 参加区委第五轮巡察;2. 完成在手案件的立案工作;3. 做好委(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派驻纪检组:1. 继续配合监督三室信访调查;2. 继续对在手问题线索展开调查;3. 督促三家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4. 完善卫计委2件案件卷宗交审理室装订;5. 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派驻纪检组:1. 做好派驻纪检组日常工作;2. 协助纪监二室做好相关案件的调查工作;3. 做好本组案件线索调查工作;4. 到派驻单位下属单位进行调研;5. 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十派驻纪检组:1. 继续做好已立案件的结案工作;2. 继续做好信访件的调查处置工作;3. 对一件问题线索进行立案调查;4. 继续履行好对亭湖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责任;5. 继续组织本纪检组人员学习十九大精神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一派驻纪检组:1. 参与区检察院“全市检察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内设机构改革落实等相关重要会议;2. 开展案件线索调查;3. 督促区检察院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4. 开展例行谈心谈话活动;5. 充实区检察院内网派驻纪检组专栏内容;6. 撰写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稿件;7. 登录市纪委内网网站在线学习;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巡察办:1. 做好第五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督促、指导2个巡察组8个巡察小组,扎实开展好第五轮巡察对5个镇和3个经济区26个村居的巡察工作; 2. 做好区委第四轮巡察反馈相关后续工作。会同各巡察组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按时上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督促各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物资及台账资料移交、零持有报告签署等工作; 3. 督促第二轮巡察5个被巡察单位中的3家单位抓紧报送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报告;4. 督促第二轮巡察1个被巡察单位和第三轮巡察6个被巡察单位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报送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报告;5. 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被巡察单位报送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6. 督促各被巡察单位做好巡察进驻、反馈、整改信息公开工作;7. 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发现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并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8. 跟踪推进十二届省委巡视我区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相关台账资料的整理完善,并做好省委巡视办随机抽查的迎查准备工作;9. 做好市县联动巡察镇村发现共性问题整改工作;10. 做好前四轮巡察台账资料的归档工作;11. 做好八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的相关准备工作。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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