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做好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李东成书记“加大宣传力度,广而告之”的批示要求,大力宣传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宣传方案如下:
一、宣传形式
1.制作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宣传卡片发放给全镇科级以上干部;
2. 在镇政府大屏和镇邮局大屏,部分中心的LED屏等发布《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中“六严禁”等纪律要求相关内容;
3.通过廉政短信平台及时发送提醒短信;
4. 全镇科级以上干部填写《亭湖区科级干部参与非法金融活动自查承诺表》、纪检监察干部填写《亭湖区纪检监察干部参与非法金融活动自查承诺表》;
5. 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和公务员学习《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盐纪发〔2018〕6号)文件精神,自觉做到不组织、不从事、不参与各种非法金融活动。
二、宣传时间
2018年3月底前进行集中宣传,全年常态宣传。
三、宣传对象
全镇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
四、有关要求
1.请各村居、单位利用党员活动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通知精神,切实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2.请各村居、单位把组织学习情况在月底前报镇纪委办公室。
黄尖镇纪委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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