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区纪委下发的《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亭纪办发电3号)文件精神,按照李东成书记“加大宣传力度,广而告之”的批示要求,大力宣传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宣传时间
拟于2018年3月底前进行集中宣传,全年常态宣传
二、宣传方式
1、集中学习:3月20日,组织学习《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
2、自主学习:通过本办微信群、QQ群等软件积极宣传相关内容,动员全体工作人员自学;
3、发放材料:制作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材料发放给全体工作人员。
三、宣传对象
本办全体工作人员
20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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