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安排
网站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安排     
亭湖区纪委、监委 2018年5月份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8/5/1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6650]

全委重点工作

1.做好“510”警示教育月系列活动相关工作;

2.做好廉政公园开园相关准备工作;

3.出台《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方案》,启动打铁必须自身硬行动;

4.启动我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5.印发《关于2018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6.印发《关于重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作风建设四个严禁纪律规定的通知》;

7.制定《亭湖区信访举报闭环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8.做好区委前五轮巡察相关后续工作;做好区委第六轮巡察相关工作;做好区委第七轮巡察的相关准备工作

9.做好阳光扶贫相关工作;

10.做好信访接待、登录、办结等工作;

11.做好全区问题线索的摸排、管理、督办工作;

12.做好案件、信访件、线索的调查处理工作;

13.做好已立案件审理、处分、执行等工作;

14.督促、指导基层纪检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办公室1.印发《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连倩同志41-430日批示》,并做好落实情况督查;2.做好连书记到基层调研的相关对接工作;3.组织区纪委监委五月份中心组学习活动,准备学习材料,拟定方案,组织集中学习活动;4.做好全市“510”警示教育大会集中收看和我区510警示教育大会和作风建设提升年动员会组织工作;5.做好廉政公园廉政文化内容更换工作及开园相关准备工作;6.及时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更新;7.做好委局机关外出报备情况登记汇报工作;8.做好委局机关重点任务督查推进;9.做好涉密电脑管理维护;10.做好内网信息督办、报送、通报;11.做好亭湖廉政网正常更新;12.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部管理监督室1.做好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信息更新维护工作;2.在访谈征求意见基础上,出台《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方案》,启动打铁必须自身硬行动; 3.继续做好党建阵地建设工作;4.办结信访件;5.做好调动人员考察、调档、入编等相关手续,继续协助做好市纪委遴选报名审核工作;6.做好2014年以来调动人员养老保险的转移工作;7.修订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先行启动我委主题教育活动;8.出台区纪检监察干部违反省、市、区相关禁令行为处置办法;9.对各室(办、组)提炼的室文化进行审核汇总,拟定提出制作方案、设计图样;10.进一步修改完善区纪委监督促委综合绩效考核建议方案;11.对本委全年纪检监察工作开放日作出计划安排,并做好5月份首轮开放日活动准备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1.在电视台、行政中心楼梯显示屏播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电视访谈;2.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党组织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监督职责的通知》;3.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问责工作的意见》;4.起草《关于为亭湖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意见》;5.汇总五一期间作风建设督查工作情况;6.印发《关于重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作风建设四个严禁纪律规定的通知》;7.督促相关单位做好交办问题调查处置,整理汇总相关材料形成报告;8.做好全市推进产业扶贫和农村财务管理创新试点情况督查相关迎检工作;9.印发《关于2018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10.继续督促扶贫办、民政局核查调整阳光扶贫监管系统部分基础数据;11.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访室1.制定《亭湖区信访举报闭环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对重要信访件进行结案会办,切实提高线索成案率;3.做好市纪委核处件的报结工作,确保按期办结;4.督办信访件办理,确保优质高效办结;5.加强信访信息报送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室1.做好全区问题线索的摸排工作,积极拓展案源;2.梳理在手问题线索,做好线索的研判、呈批、分办、跟踪督办等工作;3.做好在手案件的跟踪督办、超期案件催办、快超期案件提醒工作,做到快查快结;4.注意收集分析具有留置价值的线索,为留置案件的实施做好准备;5.做好5月份案件系统上报工作;6.做好一般性谈话的安全、谈话室的管理维护工作;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纪检监察室1.五星街道5件线索调查并结案;2.五一期间作风建设检查;3.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纪检监察室1.做好在手问题线索的初步调查工作;2.拟立案件1-2件;3.做好执纪审查方面的其他工作;4.做好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5.做好办公室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第三纪检监察室1.抓快在手问题线索初核工作,争取新立案件2件以上;2. 根据需要找相关人员谈话取证;3.根据审理室要求,做好相关案件补充完善证据工作;4.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纪检监察室1.做好在手问题线索的调查、取证工作;2.做好与相关人员、相关单位的证据核实工作;3.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纪检监察室1.对亭湖经济开发区某问题线索开展初核工作,整理完善相关证据材料,与有关当事人谈话取证;2.对黄尖镇相关问题开展初核工作,与有关当事人谈话取证,调阅复制有关书证材料;3.继续对区农委相关问题线索开展前期调查工作;4.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审理室1. 做好在手案件的审理工作;2.督促基层纪检组织做好2017年立案案件的移送审理工作;3.做好对2017年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的核查工作;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执纪监督工作室1.对在手问题线索调查取证,拟立案1-2件;2.调查在手信访件;3.调查在手问题线索;4.协调指导结合派驻组做好问题线索处置等工作;5.五一期间作风建设督查;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执纪监督工作室1.办理黄尖某问题线索;2.调查、报结盐东某问题线索;3.调查黄尖镇巡察交办的问题线索;4.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执纪监督工作室1.对在手线索进行调查;2.对实名举报某线索进行调查;3.根据领导要求做好在手信访督办件的下一步工作;4.协助指导所结合派驻纪检组业务工作;5.继续做好科室学习及内部管理工作;6.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一派驻纪检组1.对所监督单位进行常规监督工作;2.抓好对司法局驻点巡察工作;3.搞好五一期间作风督查工作;4.做好有关巡察工作汇报事项;5. 督查各单位落实区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推进程度;6.抓好问题线索收集工作;7.与其他派驻纪检组共同调查有关问题线索;8.做好委领导及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派驻纪检组1.与第一派驻纪检组配合调查在手的2件问题线索,完善2件问题线索的后期工作;2.参加区委第六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工作,驻点巡察经信委;3.五一节期间第二派驻纪检组被监督单位作风建设督查工作;4.参加区纪委召开的五一期间作风建设部署会,督促各驻在单位传达部署会精神;5.认真学习两会精神和监察法相关内容;6.对被监督单位进行日常监督;7.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收集;8.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三派驻纪检组1.开展五一节作风建设检查工作;2.开展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四前监督工作;3.继续开展三个一日常监督工作,持续加强作风建设;4.配合做好相关信访件和相关案件线索的调查工作;5.配合做好司法局和政务办巡察相关工作;6.做好510作风警示教育相关活动;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派驻纪检组1.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争取加快分类处置进度2.抓好五一期间作风建设督查工作;3.带头参与、带头落实“510”警示教育活动,督促指导各驻在部门积极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4.加强学习借鉴,积极探索嵌入式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实现两个责任良性互动;5.对各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党员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二次摸排,更新监督对象信息库6.完成纪委、监察委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派驻纪检组1.完成进驻巡察工作;2.继续做好在手信访件、问题线索的调查工作;3.督查派驻单位“5.10”警示教育活动落实情况;4.对派驻单位一季度三公经费进行检查;5.对派驻单位涉及的为民办实事工程进度督查;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派驻纪检组1.做好对交办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调查处置工作;2.做好对区政务办的驻点巡察工作;3.做好五一期间作风督查工作;4.做好对驻在部门“510”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的跟踪监督检查;5.做好驻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派驻纪检组1.办结盐城林场职工王某违纪案件;2.做好信访室转交的信访件的调查工作;3. 做好案管室转交的案件线索的办理工作;4. 做好委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派驻纪检组1.完成统计局某问题线索调查工作;2.办结统计局5件问题线索调查;3.办结南洋某信访件调查;4.对新转办1件信访件展开调查;5.整理排查各驻在单位廉政风险点;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派驻纪检组1.做好派驻纪检组日常工作;2.按区委第六轮巡察要求对交运局开展巡察;3.开展五一期间作风建设督查;4.撰写巡察报告、问题线索报告及相关巡察的后续工作;5.完成在手案件的审查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十派驻纪检组1.对新立的案件的认真做好调查工作;2.继续做好信访件的调查处置工作;3.对已立案件继续做好结案工作;4.认真调查问题线索,从中挖掘案源;5.继续做好对区法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6.继续组织本纪检组人员学习十九大精神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一派驻纪检组1.与已立案2人告知审查认定的违纪事实,形成审查报告,整理案卷,拟移送审理;2.对新受理问题线索、信访件开展调查工作;3.与检察院原职务犯罪预防科以及档案室联系,查找10年来查办的行贿人案件卷宗,填报行贿人员信息库总表、分表,报送案管室;4.督促区检察院开展五一节节前教育,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值班、车辆封存开展督查;5.督促区检察院开展“510”警示教育系列活动;6.拟写信息宣传稿件4篇;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巡察办1.做好省委巡视发现面上问题整改落实工作;2.继续做好村级巡察的宣传报道;3.做好区委第五轮巡察反馈相关工作;4.做好区委第六轮巡察面上的督促、指导,组织开展好中期对接了解、形成巡察汇报材料、各巡察组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等各项工作;5.组织开展好巡察回头看点穴式巡察有关项目资金申报、监管等工作;6.督促区委第四轮巡察有关被巡察单位报送整改落实报告,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被巡察单位报送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报告;7.做好区委二、三轮巡察台账资料的归档工作;8.做好八届区委第七轮巡察的相关准备工作。

                

                20185

上一篇:亭湖区纪委、监委 2018年6月份工作安排
下一篇:亭湖区纪委、监委 2018年4月份工作安排
Copyright 2016 Tinghu Jijia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委 盐城市亭湖区监委 苏ICP备12035882号-2
地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  邮编:224051 联系电话:(0515)66691139 8988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