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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清明期间“四风”举报公告
发布日期:2019/4/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1736]

2019年清明将至,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规范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行为,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区纪委监委就作风建设有关问题规范如下: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党员干部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参与赌博活动等;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借祭扫或操办丧事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监督方式:(1)监督电话:0515-89881121;(2)举报邮箱:thjwdfs@163.com;(3)关注“清廉亭湖”微信公众号进行监督举报;(4)登录亭湖廉政网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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