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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意见函”给派驻监督“加力”
发布日期:2019/8/30       作者:张亚庆      来源:亭湖廉政网      浏览次数:[2014]

 

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发现,2017~2019年度,区城管局对辖区内环卫保洁等公共服务,存在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第九派驻组于2019年8月15日区城管局发放了《关于督促推进区城管局规范政府集中采购行为的监督意见函监督意见函》。

发函监督是手段,整改落实才是目的。区城管局接到“监督意见函”后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查找原因,并立即整改落实。一是对照意见逐条整改。区城管局作为环卫保洁服务的责任主体,加强调查研究,依据上级相关规定实施采购,按要求公开购买服务的相关信息,督促招投标承接主体(中标方)按照合同提供服务,并对其实施全程跟踪监管、检查和考核验收。二是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区城管局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包括环卫保洁服务在内,凡属集中采购目录之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之上的采购项目,无论资金渠道是上级拨付还是本级配套,都必须编入部门预算,并列出采购明细。督促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目前,区城管局已对全区道路、沟河保洁、垃圾清运工作均按规定实行招投标程序。三是健全机制筑牢防线。针对城管系统日常工作节点多、人员管理战线长、接触群众面广、使用资金数额大等情况,区城管局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与问责机制,管住具体人,管好具体事,切实防范廉政风险,以实际行动增强政府公信力、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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